原标题:律师见证遗嘱 实际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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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前不久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老人已经签了拆迁协议,但还没得到安置房,也没有落实安置房的具体门牌号码。老人已经请律师见证订立了遗嘱,请问,这种情况下,将来老人去世,应根据遗嘱继承还是按照法定继承? 李先生
李先生:
如果遗嘱内容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及形式合法,则遗嘱合法有效。遗嘱合法有效的,老人百年以后就应该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订立的遗嘱无效,那么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而遗嘱是否有效的问题,要从被继承人是否有行为能力,遗嘱的实质内容及形式是否合法有效等方面考虑。
首先是遗嘱人的行为能力。如果老人在订立遗嘱时无任何精神问题,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就可以订立遗嘱。如果当时老人存在意识不清等特殊情况,则订立的遗嘱无效。
其次要看遗嘱的实质内容是否合法。虽然目前的拆迁安置还没有落实具体门牌号码,但由于协议已签订,该部分财产已确定属于老人,所以老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该部分财产指定由特定人员继承。
遗嘱可这样表述:“本人因动迁获得安置住房,我决定将以上拆迁安置住房的本人合法份额财产所有权全部给继承人某某继承。”
最后要看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律师见证并非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只是作为较有效力的见证人,见证了遗嘱的订立过程,在形式上属于证人的一种。因此,如果该份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仍然有可能无效。
遗嘱形式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否符合继承法十七条之规定。如果是自己书写的遗嘱,要看遗嘱是否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如果遗嘱是由律师代为书写的,则除了代为书写的律师外,还应当由另外两名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的资格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需要留意的是,所有见证人必须全程在场见证,遗嘱最后应注明订立日期,并由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共同签名。